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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教育局2008—2010年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

石首市城南高中 2008-2-29 17:14:25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质量建设意见》(石教〔20075)的精神,紧紧把握事关教育生存发展的质量主旋律,牢固树立“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立足教师专业素质核心内容,规范各学段名师的培养、评聘与使用,进一步优化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手段,切实加大教师专业化培训奖励措施,努力构建切合实际的教师专业素质培训提高的合作机制、测评机制以及梯队成长、滚动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为石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程时段:2008年—2010年。

 

三、工程内容与步骤

 

(一)教师业务素质达标工程

 

鉴于教师业务素质因素的多面性,素质达标检测的复杂性和可操作性,全市教师素质达标工程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测、确认并开展工作:

 

1、达标工程测评项目:(1)教育教学理论考试;(2)文化知识考试;(3)课堂教学测评(运用普通话教学情况、多媒体教学使用情况、课堂教学组织与教学基本功情况)

 

2、检测对象年龄界定:现任或拟任文化课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均须参加相应学段教师素质达标检测(每年参检对象年龄按当年1231日止计算、界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教师是否参加业务素质达标检测,由学校决定并组织实施。

 

3、教育教学理论和文化知识考试安排:根据石教(20077号文件,各学段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和文化知识考试统一由市教育局命题制卷。至2010年底,各学段考试阶段性工作结束,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4、课堂教学测评安排:以市直学校和乡镇办区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市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5、素质达标工程的其它事项:各中小学校要将下发的教师专业素质测评对象花名册于20082月底以前交教育局人事股(一式4),市教育局人事股按学校分类造册并实行微机管理;各学校要将教师达标测试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进修学校要向已通过素质达标测试的教师颁发合格证。今后,凡素质达标单项成绩未能通过的教师,必须参加补考、补测。达标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各层级名师的评选,一般不得申报授予各类荣誉称号,同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予以否决。

 

(二)弱缺学科培训工程

 

由于受历史、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石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与周边县市基本一致。小学英语教师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初中英语,尤其是物理学科师资力量缺乏后备人才,可供培养或选择的师资储备严重不足;初、高中史、地、生兼职教师过多,专业对口率极低,并对若干年来石首的高考产生了联动的极为不利的影响;初、高中数学师资整体力量不强,难以发挥主要学科应有的效应。为此,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弱缺学科教师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并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弱缺学科人才引进,同时围绕以上薄弱学科强化培养对象的培养。

 

1、各中小学校职责任务

 

1)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亟待培训提高的弱缺学科和教师对象,担任弱缺学科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缺乏相应专业基础的人员不能担任弱缺学科教师。

 

2)牢固树立“校本培训是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措施”的长远思想,在持续不断地抓好其它学科校本培训的同时,认真制订薄弱学科的校本培训计划,做到有时间安排,有培训专题,有辅导教师,有学习笔记,有检查记录(业务部门将适时进行检查)。

 

3)有重点地选派薄弱学科教师或拟任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短期学习或脱产进修,对自愿转岗担任弱缺学科教师的,市教育局将优先安排其培训进修。对参加各种形式培训学习的教师,各学校事前要向他们提出明确要求,并在返岗后督促其迅速提高。

 

4)建立薄弱学科和学科教师领导联系与跟踪检查督办制度,为薄弱学科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5)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高中课改前的教师专项培训工作,确保高中课改顺利进行。

 

2、教研室职责任务

 

1)建立薄弱学科(学校)教研员联系制度,为学校薄弱学科建设提供理论和业务上的支持。

 

2)通过教学视导,了解学校薄弱学科培训工作情况,及时协助学校规划薄弱学科建设的阶段性促进计划。

 

3)围绕薄弱学科建设,各学段各学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区域性的薄弱学科调研、整治或专题报告。

 

3、进修学校职责任务

 

鉴于教育教学的客观实际,至2010年,主要利用暑期时间重点抓好以下培训:小学数学、外语学科教师培训;初中物理、数学、历史、地理、生物以及班主任培训;高中数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培训。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非常规和其它应急性培训,切实加强学校校本培训和薄弱学科建设的检查督办力度。

 

(三)名师培养工程

 

目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名师评选和颁授,省级有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湖北名师;荆州市级有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石首评选颁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了进一步规范名师的培养评选工作,更好地落实各层级名师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领域里的示范带头作用,至2010年,围绕名师培养工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规范名师称谓与授予权限:名师级别称谓保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基本一致。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明星教师由市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学术评委评选,评选结果报局党委研究审批。

 

2、严把名师评选关口:荆州及以上级名师的评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段学科比例、教学教研成果、评选呈报程序等要求进行。石首骨干教师的评选,尊重业内认可,分学段学科遴选产生;学科带头人必须是骨干教师;未获得石首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得申请参与荆州及以上名师的评选。石首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0名。

 

3、名师相关待遇与奖励:省特级教师、荆州教育专家的津贴待遇由学校按石教〔200329号文件落实;石首骨干教师、荆州市骨干教师、荆州市明星教师、湖北名师、湖北省骨干教师的津贴待遇由学校按文件标准落实,并实行3年滚动递补(即原名师级别称号3年届满,其称号、待遇随之取消,新授称号教师待遇随即执行,名师称号取消后的教师可参与下一轮次的评选);石首市学科带头人由市教育局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科研经费补贴,直至学科带头人称号取消为止。此外,市教育局每年将从各学段、各层次名师中评选出20名教育科研成果显著、教学质量成绩优异、学科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教师,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

 

4、实施名师跟踪培养计划。名师培养提高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股牵头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由市教研室承担。20083月底以前,各中小学要按照市教育局人事股下发的表册,将已授名师称号、拟定培养对象的名单分学段学科造册后交教育局人事股(一式4)。市教研室按照汇总名单做好以下工作:(120084月底前,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明确自身担负的培养对象(包括已授名师称号教师和培养对象)。(220086月底以前,借教学视导和其它教学教研活动之机,了解各学校在名师以及培养对象上的工作开展情况,与培养对象深入接触,有重点地检查他们的备教改辅、学科交流及理论研修情况,并在相应的业务档案上提出具体的书面要求。(3)以信函或通讯方式与培养对象建立密切联系,帮助他们确立研究目标,解决教学实际问题。(42008年底以前,市教研室要将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2008年度已授名师(培养对象)联系培养情况记载表集中后交市教育局人事股(表样另发)。以后每年按照此种模式开展对名师(培养对象)的指导、培养与跟踪管理。(5)以石首教育在线为载体,建立“教育资源库”、“名师工作室”和“石首教研平台”,汇集名师经典课件,构建网上答疑平台,促进教师交流与提高。

 

5、定期组织名师参与教育教学理论研修。由教育局人事股统筹安排、进修学校具体组织。2008年上半年,组织初中学段重点学科名师外出培训、学习,拓展他们的视野,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及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至2010年底,力争组织和选送180名各学段各层次名师参与相应的专题培训和理论研修。

 

6、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20085月底,各中小学校要在建立完善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将涉及教师个人教改成果、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以及校内学科教师帮扶、上级对口学科教研员联系指导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整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便于主管部门了解各层级名师的引领工作和教坛新秀的成长情况。从2008年起,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各层级名师均应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指导和“送课下乡”等活动。市级骨干教师每年必须承担完成2节以上(含2节)的公开课、研究课或者示范课,承担1名拟培养名师的帮扶任务,并有相应的文字记载(下同),其教学质量应位居学校学科前列;荆州市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每年必须承担完成3节以上(含3节)公开课、研究课或者示范课,承担至少1名拟培养名师的帮扶任务,并有一篇(件)教学教研成果,其教学质量应位居全市学科前列;省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每年必须承担4节(含4节)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或者示范课,承担2名以上(含2名)拟培养名师的帮扶任务,并至少有一篇(件)省级以上教学教研成果,其教学质量应位居荆州市前列。

 

市教育局人事股将根据教研室提供的联系、培养情况记载表,组织对各层级名师的制度性年审,对完不成教学示范、帮扶计划、教科研任务以及教学质量目标的名师综合年审实行淘汰制。年审在每学年结束时,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名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对所承担的教学教研及拟培养名师的帮扶工作进行系统汇报,并附相关资料;②所在单位审查把关,单位及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加盖印章;③市教研室根据教学教研视导、工作检查和联系情况,对全市各层级名师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类,对每个年审对象能否保留其名师称谓提出具体意见,送交市教育局人事股;④市教育局人事股综合年审对象的综合表现,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年审对象的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通报表彰;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年的整改时限;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其名师资格即予取消,学校停发其相应待遇,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名师的评选。

 

四、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石首市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潘选雄;副组长:胡勇、丁雄波;组员:张光绪、胡先哲、黎勇、唐元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光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组建工作专班。根据全市教师专业素质测评工作的实际需要,由教育局人事股组建综合协调组、小学段教师素质测评组、初中段教师素质测评组、高中段教师素质测评组,具体负责对全市教师专业文化素质的测评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全市教师专业文化素质提高工程有效实施,市教育局将通过各种渠道每年筹集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此项工程的奖励和活动的开展。(1)每年从全市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统筹43万元,用于薄弱学科和常规培训工作的开展;(2)每年通过惠芳教育基金调剂10万元,用于对有突出贡献教师的特殊奖励;(3)每年筹集5万元作为对各学段学科带头人的教科研经费补贴;(4)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年筹措24万元,用于薄弱学科或各层次名师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支出;(5)每年筹资18万元作为中小学教师素质测评工作的专项经费。以上费用建立专户,并做到专款专用。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关系到我市教育事业能否健康稳步发展的全局性基础工程。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规划,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尽早启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市各学段弱缺学科得到有效治理,名师队伍规模日益壮大,全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取精神、专业水平得到根本改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为石首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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